产权人洪国光坐落于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后尾10号,因樟集用(1992)字第201012号《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昶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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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洪国光坐落于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后尾10号,因樟集用(1992)字第201012号《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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