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动产权利人蔡永祥、黄丹坐落于永泰县樟城镇吉祥温泉小区4幢204单元及5幢一层1号附属间,现已根据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法院(2026)闽0125执恢3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6)闽0125执恢2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办理了转移登记,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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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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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20)永泰县不动产权第0002327号 |
蔡永祥、黄丹 |
不动产权证 |
永泰县樟城镇吉祥温泉小区4幢204单元及5幢一层1号附属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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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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