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 A 地块)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18-04-16 14:23 浏览量: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735012518041200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 A 地块)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樟发改审批[2018]4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4214.7,其中一期(A 地块)建筑面积62627.0 转运站建筑面积 726.5,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 861.2;估算造价约26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包括4栋厂房、2栋冷冻库、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园区道路;

2.3招标内容:包括建筑、水电安装、场地平整、道路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边坡防护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监理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业主自筹资金

2.5工程建设地点为: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南部(规划红线范围内)

2.6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与结算审核并将档案归档至保修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下浮60%计取,监理服务收费暂定为人民币195.14万元(注:工程监理费最终以永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建安竣工结算价为计费基数,并按标准收费下浮60%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人拟派出的监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6) 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7) 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8) 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视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从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2层)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8416日至20184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投标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38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511930分,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永泰县政府网(yt.fuzhou.gov.cn)及永泰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邮编:350700

联系电话:0591-38733977,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陈煜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监督部门名称:永泰县监察局、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4872866248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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