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教育局台胞子女入园指南(2026年)
来源:永泰县教育局 时间:2026-05-28 09:18 浏览量:

一、学前现状

永泰县下辖9个镇、12个乡。目前,全县共有独立幼儿园28所(其中公办18所、民办10所),小学附属幼儿园14所,小学附设幼儿班6个。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精神,强化台胞在居住地、工作地、定居地自主选择的权利。

三、政策原则

(一)欢迎就读,一视同仁。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台胞子女,享有与永泰县户籍适龄幼儿同等待遇。

(二)自主选择,就近便利。台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工作地或定居地申请入园。

(三)同等派位,公开公平。台胞子女完全享受户籍生待遇,可参与各幼儿园的电脑派位。

四、入园安排

(一)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台胞子女在入园条件、录取规则等方面与永泰县户籍适龄幼儿完全一致。

(二)可参加电脑派位:台胞子女可根据意愿,报名参加县域内各公立幼儿园的统一电脑派位,派位规则、时间、程序与户籍生相同。

(三)未派中或放弃派位:若未能在派位中录取,或台胞主动放弃派位资格,可由永泰县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公立幼儿园就读。

五、办理流程

(一)在樟台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永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受理材料进行审核。

(二)符合条件的,填写《永泰县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

如需参加电脑派位,需在派位报名期间同步完成报名(具体派位时间和流程以教育局发布的幼儿园招生意见为准)。如不参加派位或派位后未录取,可填报1―3所意愿幼儿园,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教育局根据派位结果或统筹方案,安排至相应公立幼儿园。

六、提交材料

(一)适龄儿童家长在永泰县购房、租房、工作或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七、受理时间与地点

受理时间:2026年6月10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受理地点:永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号南城办公区13A层)

联系电话:0591―24810779

八、其他说明

(一)台胞在永泰县内变更居住地或定居地的,可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申请转园,教育局按同样原则重新安排。

(二)本指南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附件:永泰县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

永泰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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