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教育局 时间:2026-06-08 10:40 浏览量:

  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我县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二、招生原则

  有利于就近入学;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三、招生对象

  (一)具备本县户籍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二)本县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在本县初中升学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在县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于5月26日至5月30日在毕业学校报名。

  (二)在县外小学就读需回本县初中升学的毕业生,其监护人应于7月5日至7月15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五、资审办法

  (一)毕业学校应对毕业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学生来源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毕业生基本情况必须列表造册,并在学校对外公示栏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毕业生应填写《2026年永泰县初中招生登记表》相关信息,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与毕业证同底的相片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拟升中学栏原则上应按户籍地对口中学填写,监护人要签字确认。

  (三)各小学应按报名号顺序把《永泰县2026年初中招生登记表》信息输入《2026年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并发送至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根据招生日程表安排的时间,随带相关附件到局基础教育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六、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

  1.招生学校:永泰一中鲤渚校区、永泰一中龙峰校区、永泰一中旗山校区、福建师范大学永泰附属中学(永泰县城关中学)、永泰县青云中学。

  2.招生条件

  (1)2026年6月30日之前具备樟城镇、城峰镇(以下简称为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备富泉乡、岭路乡出生申报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小规模初中资源整合等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条件生源招收后,城区初中有学位富余依次招收该校招生片区内以下(4)—(5)类别的生源,未安排入学的将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中学就读。若无法满足上述某类全部生源时,将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予以安排。

  (4)2026年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的购房户子女。

  (5)持有居住证的外县(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生源调配

  城区中学七年级招生,原则上按原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调配生源,其中永泰一中鲤渚校区和福建师范大学永泰附属中学(永泰县城关中学)、永泰一中龙峰校区和永泰县青云中学两个片区的生源分别按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

  (二)农村初中

  1.同安镇、梧桐镇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原定相关中学招生区划片招生,由学生毕业学校负责生源划分,具体名单送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2.塘前、丹云、盖洋、东洋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分别升入葛岭中学、清凉中学、永泰二中、永泰三中就读,红星乡小学毕业生升入永泰三中或清凉中学就读。

  3.除上述乡镇外,其余乡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地对口乡镇中学升学。

  4.外县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居住地就近初中入学。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随机派位分组抽签入学的,提前5天向社会公布入学分组名单,以抽签形式确定入学学校,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肃纪律,廉洁招生。如若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通知》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1.小学、中学、招生报名代码顺序表

      2.2026年初招工作日程表

      3.2026初中报名各类表册

  永泰县教育局    

  2026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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