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泰县第五批可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人社局 时间:2026-03-17 17:34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 〔2025〕34号)等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未出现严重失信、受环保处罚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初步比对审核,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等445家参保单位符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兑付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现请符合条件还未确认的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登录网上确认平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或向我中心窗口确认享受意愿,并提交单位对公银行账户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

公示电话:0591-38730852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接待处: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21号窗口

附件:《永泰县符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五批)》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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