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校园师生食品安全,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挖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予以曝光一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永泰县某高中食堂未按照规定录入电子化追溯信息、后厨“三防”措施不到位案
2025年5月14日,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学校食堂未按照规定录入电子化追溯信息、后厨有苍蝇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二:永泰县某小学食堂未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案
2025年5月19日,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学校食堂未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三:永泰县某初中食堂操作间窗户敞开且有苍蝇活动的“三防”措施不到位案
2025年6月10日,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学校食堂操作间窗户敞开且有苍蝇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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