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科室:
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榕卫综合监督〔2025〕11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随机抽查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工作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1.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2.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3.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等情况。
4.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5.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精神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欺诈骗保涉医疗行为、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泄露或买卖患者就医信息、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网络“医托”、假借医疗科普“引流”“带货”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6.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
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组织实施
1.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清理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补充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完成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全体监督员根据工作安排参与。
2.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配合省市级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立案查处。
3.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协调省市级疾控机构协助开展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费用在申请的相关经费中列入。
三、工作分工
1.综合监督科牵头,并根据《2025年永泰县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表》中的抽查对象开展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监督员应于监督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进行录入填报。
2.公卫科、检验科做好配合,要根据《2025年永泰县国家“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查监督检测任务表》中的抽查对象开展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至综合监督科,责任监督员收到检测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进行录入填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相关科室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把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2.抽查任务完成后,综合监督科要及时将抽查结果信息报送局法规监督与审批科。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报,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
3.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查工作和数据填报工作于2025年8月16日前完成),并将全年总结报送市疾控中心。
附件:2025年永泰县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表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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