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关于申请审批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塘前段路堤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樟民水〔2025〕151号)、可研文本、评审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已组织召开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目前,该项目可研修编后已通过专家组核查。为完善路网建设、解决当下居民出行的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塘前段路堤结合项目(项目代码:2510-350125-04-01-382860)。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塘前乡官烈村规划红线范围内,起点位于滨溪路与龙泉支路交叉口,终于滨溪路与官烈支路交叉口。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道路总长约1415.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二车道,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40km/h。工程内容包含道路、涵洞、给排水、电气、照明、排洪渠、交安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593.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3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74.0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3598.27万元),基本预备费380.72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政府专项债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17个月。
七、招标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永泰县塘前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1.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塘前段路堤结合项目无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
2.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塘前段路堤结合项目审查有关意见的复函》(樟建函〔2025〕374号)。
十、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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