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樟政办规﹝2022﹞8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2﹞91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樟政办规﹝2023﹞5号)、《关于优化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流程的通知》(樟农﹝2023﹞251号)文件精神,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财政补贴金额共计226822.8元,其中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为160427.8元、担保费金额为16395元和保险费补贴额为50000元(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2023年9月30日贴息担保保险补贴资金附件表(合计)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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