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樟政办规﹝2022﹞8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2﹞91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樟政办规﹝2023﹞5号)《关于优化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流程的通知》(樟农﹝2023﹞251号)文件精神,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财政补贴金额共计122870.02元,其中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为104750.02元、担保费金额为18120元(详见附表),保险金额为0元。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1月29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担保费和保险费补贴资金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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