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3〕32号)文件精神,通过各乡镇申报和验收,2022年抛荒地种植水稻761.93亩,每亩补助600元,种植水稻补助资金457158元;抛荒地种植旱粮92.53亩,每亩补助400元,种植旱粮补助资金37012;代耕代种抛荒地合计补助资金494170元(详见附件),现将2022年永泰县代耕代种抛荒地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邮政编码:350700)
附件:2022年永泰县代耕代种抛荒地补助资金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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