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实施意见》(榕教综〔2019〕231号)要求,为规范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管理,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永泰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进行公开遴选,并建立2024—2026年永泰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目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基地(营地)位于永泰县境内的必须是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命名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基地(营地)位于永泰县境外的必须是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命名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6日—4月2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
永泰县教育局宣传德育科(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3A层,联系人:汪老师,电话:24872079)
四、报名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营地),于2024年4月2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材料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资质证照(含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三)基地(营地)意外伤害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有则提供)保单复印件;
(四)课程体系;
(五)研学指导老师资料;
(六)安全保障制度;
(七)主要荣誉;
(八)研学旅行服务质量承诺书。
五、遴选程序
(一)县教育局初审。县教育局对各申报基地(营地)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目录管理考查名单。
(二)县教育局实地考察。县教育局对初选入围的基地(营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三)专家评选审定。专家组对基地(营地)的资质证照、制度建设、场馆设备、指导老师团队、课程体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四)认定结果公示。县教育局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基地(营地)目录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日,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进入基地(营地)目录。
永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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