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和《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257号)文件精神,经有关乡镇验收上报汇总,2024年全县秸秆还田面积1962.24亩,需拨付补助资金97118.9元。现将2024年永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还田)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4月26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2024年永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秸秆还田)补助资金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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