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公安局
来源:永泰县公安局 时间:2022-02-18 08:17 浏览量:

    因机构改革,新的三定方案正在制定中,待制定完成后再更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部署全县各项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依法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加强治安管理,建立巡逻防范体系。

    (六)组织协调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九)协调和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组织实施来樟视察(检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管理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公安装备设施,为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四)协调和指导全县消防和武装警察部队的工作。

    (十五)森林公安分局列入县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为主领导。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张文: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委李继志:负责全局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党委副书记、刑侦大队长黄修灯:负责刑侦大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庆良:协助分管指挥中心、法制大队(信访办公室)。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林子健:负责政工室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建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标:协助分管维稳工作、消防工作、治安管理大队(民爆物品管理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斌:协助分管交警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森林公安。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黄成刚: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督察、审计、效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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