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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7-1000-2022-00015 | 文号 | 樟农〔2022〕48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21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资金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资金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17-1000-2022-00015 | ||
文号 | 樟农〔2022〕48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2-2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的通知》(榕财农综〔202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脱贫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收益90.6435万元(其中: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41.8435万元。省级建档立卡脱贫村市级运营资金收益48.8万元),详见附表。
请你们根据试点村和原“空壳”村的实际运营情况,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资金分配汇总表
2.2021年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分配表
3.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分配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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