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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3-00001 | 文号 | 樟农〔2023〕14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29 |
标题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认永泰县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践基地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认永泰县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践基地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3-00001 | ||
文号 | 樟农〔2023〕14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认永泰县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践基地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认永泰县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践基地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行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福建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实训实践基地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永泰县安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3个基地为永泰县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践基地,有效期为2023年1月 29日至2026年1月28日。
附件:永泰县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践基地名单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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