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核销公示
来源:永泰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12-16 11:41 浏览量:
           202192112时许,永泰县城峰镇冠景酒店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永泰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文体旅游局、商务局、总工会、城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按规定邀请县纪委监委、检察院派员参加。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委托福州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对事故进行了技术鉴定,查清了事故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认定本起事故属于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报请永泰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按规定拟予以核销,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核销依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示7日。

二、公示时间

20211216日至1222日,共7天。

三、受理反映情况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永泰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2456114

在公示期限内,各有关单位、人员对公示的核销事项有异议、意见的,可向我反映。

 

附件:1.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泰县城峰镇冠景酒店“9.21”亡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永泰县城峰镇冠景酒店“9.21”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永泰县应急管理局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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