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34535平方米不变,总建筑面积由39540平方米调整为21645.8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由34132平方米调整为19224.3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14110平方米调整为6272.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0146.7平方米调整为7750.02 平方米,容积率0.99调整为0.56,建筑密度由29.4%调整为22.44%,绿地率由30.8调整为40%,机动车位179辆调整为123辆,非机动车位105辆调整为67辆。
二、建筑主体布局:
1、原1号酒店主楼、2号酒店大堂、3号汤馆功能进行整合,优化酒店主楼流线。
2、酒店主楼从地下1层变为局部地下2层。同时兼顾天际轮廓线,将地上部分建筑6层调整为5层。
3、新增庭院客房,位于项目区南侧,地上一层,同时优化停车场布置。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图纸。
依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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