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5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创建单位自主申报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级行业专家审核意见,报省农业农村厅审阅通过,县农业农村局拟定《2025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8月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0591-24832127(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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