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24〕17027号)文件精神,经县卫健局审核补助对象个人填报材料,廖宗明、李巧珍共2名同志符合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补助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永泰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2楼卫生健康局(邮编:350007)
附件:永泰县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补助资金申报名单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