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34980㎡不变。建筑面积由58220.83㎡调整为 45131.41 ㎡,计容面积由57393.91㎡调整为54934.49㎡,地上建筑面积由57314.41㎡调整为44224.99㎡,地下建筑面积906.42㎡不变,建筑占地面积由17828.98㎡调整为19837.66㎡,建筑密度由50.97%调整为56.71%,容积率由1.64调整为1.57,绿地率不变,机动车位数量、非机动车位数量不变。
二、建筑总平面布局
(一)建筑平面布局优化调整
1、3#生产车间层数3层调整为1层,2#生产车间层数3层调整为2层,建筑平面尺寸相应优化;
2、取消5#生产车间及7#检验车间,6#宿舍楼向北平移17.3米。
(二)局部单体优化调整
1#生产车间的环网室调整为配电室,2#生产车间增设3处配电室。
(三)局部标高、停车位布局优化调整
三、管综布局
因建筑总平调整,管综作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图纸。
依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3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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