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关于印发永泰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5〕182号)、《关于印发永泰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257号),经有关乡镇验收上报汇总,2025年全县秸秆还田面积1724.7亩,需拨付补助资金112936元。现将2025年永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还田)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附件:2025年永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还田)补助资金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 25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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